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加速推进,“空心村”“空心户”不断增加,大量农村林地、耕地、住宅及宅基地等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,成为沉睡资源。“乡村振兴”战略的提出,为这些闲置资源确定了发展新方向。
针对人多地少的主要矛盾,以及农村人地供需矛盾突出、闲置用地盘活利用困难等问题,统筹盘活农村现有林地、撂荒耕地、闲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等资源,拓宽群众增收渠道,激发乡村振兴活力。
聚焦农村闲置资源,通过政府引导、农民自愿、社会参与的方式,积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、农民闲置用房、农村闲置集体资产,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,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走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新路子。
盘活农村林地资源
活林地资源,发挥林地优势,积极推动“闲置林地+”模式,大力发展林上林下经济,发展特色林业产业,加大森林资源开发力度,探索发展森林旅游、森林康养等特色新兴产业,有效盘活林地资源。同时还要用好林地资源,有力开展乡村美化绿化,实现乡村绿化促宜居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质量建设,积极开展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庄、森林人家创建,推动绿色发展,努力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,不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,促进乡村宜居宜业。实现以林促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。
盘活农村耕地资源
多举措盘活耕地资源,让耕地“活”起来、产业“兴”起来,大力促进稳粮增收。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抓手,精心部署、主动作为,扎实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,对撂荒土地建立台账、挂图作战,发动农户主动参与撂荒耕地流转复耕,全面提升撂荒耕地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探索“闲置耕地+N”模式,积极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第三方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进村投资复耕,采取折价入股、土地出租等方式,整合农村闲散及撂荒土地,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,盘活农村撂荒耕地,把撂荒地变为“良田”,唤醒 “沉睡”的土地,促进农业增产、农民增收。
盘活农村闲置住宅资源
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,农村闲置宅基地与闲置房屋不断增多。2020年1月实施的新版土地管理法规定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宅基地盘活利用要落实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的要求,符合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,做好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腾挪衔接,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,促进乡村振兴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。宅基地盘活利用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、生活需求,优先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,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。
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应当遵循依法、自愿、有偿原则,采取自营、入股、出租、联合发展等方式,积极推动闲置资源变资产,农民变股东,资金变股金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,促进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,不断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益,确保农村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发挥效益。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、各具特色的闲置宅基地(住房)盘活模式,探索农村宅基地收储办法和整体利用机制,因地制宜、多元化打造,实现闲置土地盘活再利用,鼓励村民利用租赁、自营、入股、退出等多方式,增加经济收入,发挥杠杆作用,立足当地资源实际,充分利用,以量变带动质变,为乡村振兴打好“地”基,激活“沉睡”房产和土地资源价值,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,为乡村振兴营造新的发展点。
来源:三亚传媒融媒体、铜仁日报、黔东南州林业局、山东农业信息网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