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,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。当前,自上而下,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经拉开序幕。在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》中提出针对原有各级各类规划类型过多、内容重叠冲突,审批流程复杂、周期过长,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,意见提出,编制实施“五级三类”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。今后,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将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,实现“多规合一”。那么今天我们再来聊一聊国土空间规划。
它是一个强化规划权威的规划体系
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法定性。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规变更,改变了过去规划调整比较随意、朝令夕改等问题。
要先规划、后实施,各项开发建设活动要符合规划,不能违规进行建设。
规划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但对规划的调整和修改要有严格的限制。限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国家新的重大战略变化和调整;二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整;三是行政区划的调整;四是在定期评估中,如果发现规划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内容,也可以进行调整。但是这些调整规定了明确的前置条件,就是必须先征得规划原审批机关的同意,才能相应地按程序进行调整;
严格规划的实施监管,要求管控边界和约束性指标要落地;
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。这些规定使规划在权威性方面更加严格,实施监管更加严格。
它的目标是什么?
国土空间规划是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,将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,实现“多规合一”,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。
到2020年,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逐步建立“多规合一”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、实施监督体系、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;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,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“一张图”。到2025年,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;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;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,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。到2035年,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,安全和谐、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。
它的“五级三类”
从规划层级和内容类型来看,我们可以把国土空间规划分为“五级三类”。
“五级”是从纵向看,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,分五个层级,就是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级、乡镇级。当然不同层级规划的侧重点和编制深度是不一样的,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,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,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。当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要按照五级规划一层一层编,有的地方区域比较小,可以将市县级规划与乡镇规划合并编制,有的乡镇也可以以几个乡镇为单元进行编制。
“三类”是指规划的类型,分为总体规划、详细规划、相关的专项规划。总体规划强调的是规划的综合性,是对一定区域,如行政区全域范围涉及的国土空间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修复做全局性的安排。详细规划强调实施性,一般是在市县以下组织编制,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。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,包括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、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,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。
在城镇开发边界外,将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,进一步规范了村庄规划。相关的专项规划强调的是专门性,一般是由自然资源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来组织编制,可在国家级、省级和市县级层面进行编制,特别是对特定的区域或者流域,比如正在开展的长江经济带流域,或者城市群、都市圈这种特定区域,或者特定领域,比如说交通、水利等等,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性安排。这是三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类型。针对海岸带、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,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,报同级政府审批;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,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。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、省和市县层级编制,不同层级、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。
资料来源:中国网、新京报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