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《建议》对大力繁荣文化事业作出系列部署,请问对“十五五”时期繁荣文化事业有哪些主要考虑?
答:发展文化事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、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。我们要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、落脚于人,努力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、更为丰富、更高质量的文化生活,更好保障人民文化权益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
一是创作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。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,提升文化原创能力,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、引导、组织工作机制,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获得丰厚滋养、从新时代伟大实践中汲取鲜活素材,推出更多深入人心的精品力作。要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,由人民创作、与人民共享。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,完善人才发展机制,培育形成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。
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。要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,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,提供更多富有时代特色、更具科技含量、融入群众生活的高品质文化服务。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,因地制宜构建品质文化生活圈,打造嵌入生活场景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。推进智慧图书馆、智慧博物馆、公共文化云建设,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精准可及,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、直达群众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,为群众提供展示自我、沟通交流的舞台,让群众成为文化生活的主角。
三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。要坚持保护第一、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,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,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,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,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。推进实施中华文明探源、考古中国等重大工程项目,为中华文明提供更多考古实证。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,强化文物资源空间管控,推进文物科技创新,确保文物安全。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,开展全国非遗资源普查,健全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,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。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利用,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、绽放新光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