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知》紧紧围绕“项目跟着规划走、要素跟着项目走”的核心原则,系统部署了项目用地保障的具体实施路径,为文旅规划与项目用地落地提供了明确规范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。
1. 规划弹性增强:文旅用地纳入“一张图”统筹管控
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各级自然资源、林草主管部门需主动对接“十五五”重点项目空间需求,将其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,允许依托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进行年度正向优化,为文旅项目预留弹性空间。
“因地形差异、勘界定桩、产权界定等造成的三条控制线布局偏移,可及时报部在‘一张图’更新。”——这意味着,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,可以突破城镇开发边界,无需再反复对接多部门协调选址,有效避免“规划脱节”导致的用地审批延误,尤其为乡村文旅、生态文旅等需依托自然与文化资源的项目,提供了更清晰的空间指引。

2. 审批优化:简化流程,打通文旅用地“绿色通道”
新政对用地审批进行了多项优化,一是部权限内的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项目,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,减少审批层级;二是推行“并联审批”,推动用地、用海、用林、用草等多要素联动审批,实现“一次论证、同步办理”;三是优化征地流程,取消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单独方案编制要求,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。对于文旅项目而言,审批效率的提升,意味着项目从规划到落地的周期大幅缩短,有效降低时间成本。
3. 用地保障:“存量盘活+业态适配”,破解用地紧张
《通知》提出,“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”,鼓励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,为文旅项目用地提供了“存量挖潜 + 增量保障”的双重支撑;“支持设施农业和生态产业发展”,森林草原游憩、露营体验、科普教育等项目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,可与直接为林业、草原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统筹建设,精准适配文旅新业态用地需求。同时,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,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,进一步释放文旅用地供给空间。
